关于对《桐庐县水利建设项目资信分管理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文件征求意见的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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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4日-2021年9月23日,我单位对《桐庐县水利建设项目资信分管理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在桐庐县门户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收到一则意见,共一点建议。 建议内容为:《设计单位检查评分标准》第12条规定,未参加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联合验收的,扣5分;无设计代表签字,扣1分;未委派地质工程师参加验收的,扣1分。对于未委派地质工程师参加验收的扣1分这一条,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建议删除。 该建议未予以采纳,原因是: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附录F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证表备注:重要隐蔽单元工程验收时,设计单位应同时派地质工程师参加。 特此反馈。 桐庐县林业水利局 2021年9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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