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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应急管理局查处一起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涉嫌危险作业罪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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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4日,桐庐县应急管理局对位于桐庐县城南街道金溪村中联潘家的杭州某化工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所在民宅的南侧辅房内存放有“洁创灵”环保枪水、55%工业氢氟酸共计5000多公斤。经鉴定上述物品系危险化学品,但该公司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经现场勘查,该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场所不符合GB18265-2019《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技术基本要求》规定。该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与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且周围500米范围内有居民区,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导致厂区及周边居民区200余人中毒的严重后果,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该公司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第三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之规定,已涉嫌危险作业罪。9月9日,桐庐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以涉嫌危险作业罪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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