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桐庐县城货运车辆禁(限)行区域调整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1- 07- 3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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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桐庐城区交通管理,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本着既方便车主、服务经济建设,又严格控制城区货运车辆通行总量,维护交通秩序的原则。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自2021年8月20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县城道路实施禁(限)行的层次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区禁(限)行区域范围

1、禁行区域(道路):

桐君街道区域:富春江一桥、富春路、小岭路、洋塘路(小岭路口以南)、分水江大桥以南合围区域为禁行区域。桥北路(阆苑路口至分水江大桥路段)为禁行道路。

城南街道区域:富春江二桥、大奇山路(包括)以东、滨江路(包括)以南、学圣路(包括)以西、320国道(不包括)以北合围区域为禁行区域。新增迎春南路(320国道以南路段)为禁行道路(禁止一切货运车辆通行)。

凤川街道区域:凤川大道(春江东路至320国道)、春江东路(宝兴路至凤川大道)为禁行道路。

2、限行区域(道路):

城南街道区域:梅林路(包括)以西、320国道(不包括)以北、学圣路(不包括)以东、滨江路(包含)以南合围区域为限行区域;乔林路(包括)以东、320国道(不包括)以北、大奇山路(不包括)以西、滨江路(包括)以南合围区域为限行区域。

凤川街道区域:梅林路(包括)以东、宝心路(包括)以西、320国道(不包括)以南、滨江路(包括)以南合围区域为限行区域。

二、禁限行对象

1、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禁止在全县行政区域内道路通行。

2、禁行区域内禁止一切货运车辆(含专项作业车、1.25吨以下货车)、拖拉机通行。因特殊情况需要,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可办理相应通行证,并严格依照限定的线路时段通行。

3、限行区域禁止黄牌货运车辆(因特殊情况需要,黄牌专项作业车、中重型货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可办理临时通行证,并严格依照限定的线路时段通行)、拖拉机通行。

三、管理措施

对未办理通行证驶入禁(限)行区域的货运车辆(含拖拉机)公安机关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桐庐县公安局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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