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江南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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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首语 从20世纪末开始,中国公共资源交易经历了从无到有,从集中交易、集成交易再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交易的发展过程。在这一发展中,始终并行着两个主导性的法律法规体系:一个是以国家发展改革委为主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为核心的工程建设项目法律法规体系;另一个是以财政部为主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为核心的通用货币和服务采购的法律法规体系。为解决制度设计和两套法律法规体系运行中存在的一些冲突矛盾,特别是解决多头分散监管所带来的公共资源配 置效率不高,腐败时有发生等问题,近年来,全国各级地方政府纷纷探索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桐庐县江南镇人民政府于2020年7月16日出台了《关于调整江南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实施至今即将满一年。本项目坚持客观公正、科学民主、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关于调整江南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调研,深入分析江南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具体问题提出合理建议,更好的提升地方政府的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效率。 一、项目背景 (一)立法概况 1.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自2014年8月3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自2015年3月1日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自2015年8月10日实施。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自2016年8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自2017年12月28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自2019年3月2日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试行)》的通知 》自2019年4月25日实施。 2.浙江省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 《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自2014年5月28日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自2016年2月17日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自2021年4月10日实施。 3.杭州市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监察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自2008年9月24日实施。 《杭州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自2008年12月23日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5版)的通知》自2015年9月14日实施。 4.桐庐县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 《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庐县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自2020年1月22日实施。 (二)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项目是针对《关于调整江南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行评估。本项目的目的在于总结江南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的实际工作情况,深入分析该通知的优点和存在的问题,针对具体问题提出合理建议,进一步规范我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和改善营商环境,规范权力运行,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 二、评估概况 (一)评估思路 此次评估内容系针对《通知》的实施情况,评估内容主要是镇本级、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国有(集体)资金从事的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及其监管情况。为此,评估小组共同确立了本次评估的总体思路。即,首先成立评估小组,评估小组开会讨论,阅读资料,分析整理资料,确定此次评估思路,其次通过实地调查、座谈会谈、文献研析三大方式,了解我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及其监管情况,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帮助完善此通知。 (二)评估方法 1.文献分析 此次评估需要对招标投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制度的发展渊源、《通知》的试行依据等寻找相关研究资料,为评估报告找到理论支撑与最新的研究信息。评估小组通过查阅互联网、书籍、期刊、论文等资料,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分析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的法律问题,为评估报告提供文献支撑与法律论证。 2.实地调研 实地调研法是应用客观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进行深入而周密的实地考察。本次评估主要采用抽样实地调研法,随机抽取了十个小额工程,开展深入调研。 3.座谈、会谈 通过与镇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的交流,对我镇招标投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的实施情况进行深入讨论,了解我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的工作情况和可能存在的问题,为评估提供充分依据。 三、调研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岗位责任 江南镇党委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阳光工程”实行以来,坚持以制度促落实,及时转发了《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庐县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桐政办【2019】55号),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要求使用桐庐县公共资源中介优选系统的通知》(江镇政【2020】21号),调整并印发了《关于调整江南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江镇政〔2020〕35号)、《江南镇村级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制及村级工程质量评议考核制实施细则(试行)》(江镇政【2020】20号),进一步落实村级工程主体责任,规范村级工程招投标程序和监督管理,保障村级“阳光工程”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招标流程,规范镇村级项目的建设,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调整江南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江镇政〔2020〕33号),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小额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和以人大主席为组长的小额公共资源监管及标后检查领导小组。 (二)公平公正服务、业务成效明显 该通知发布以来,在我镇实施招标的项目共计109宗,总投资额10283.5048万元;按招标类型划分,工程建设项目共计96宗,政府采购等其他类共计13宗;按招标主体划分,镇级招投标项目共计35宗,村级项目共计74宗;按招标形式划分,公开招标项目共计94宗,镇村自主实施项目15宗;此外,我镇严格执行县中介超市自主交易的交易原则,通过中介优选系统抽选中介单位300家。严格执行小额电子标交易,凡是符合电子标条件的项目一律采用电子标招标。 (三)加强标后监督管理、落实业主内控机制 标后管理:我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县主管部门要求,联合镇相关职能办公室,每月开展项目标后检查,截止到目前,我镇累计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单11份。此外,我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开展了镇下属19个行政村村级工程“一项目一档案”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稳健开展好村级工程质量民主评议工作,累计评议2020年度村级工程项目23个,其中A等项目1个,B等项目21个,C等项目1个。关于项目考勤情况,至10月底,我镇运用项目考勤系统管理的项目90个。 内控机制:我镇招投标办公室建立健全项目业主内控机制,严格要求各参建单位工程管理人员按照内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流程要求、岗位职责尽心尽责地努力完成工程项目的各项工作任务。各行政村确定1-2名招投标管理员,积极参加我镇组织开展的工程招投标培训。 四、评估结果 (一)将“放管服”精神贯穿于平台整合工作中,全面推进 高效规范平台建设。 坚持“应进必进”原则,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部进场交易。江南镇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开展较早,相对成熟,运行机制也较为完善,成立了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的领导机构和具体办事机构,建立了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基本形成了上下统一、规范有序的组织架构和工作体系。 (二)通过升级再造、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加强主动性服务制度建设,全面提升平台服务水平。 梳理编制公共资源交易事项目录、服务指南。结合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对申请人办理公共资源交易事项过程中需提交的各类证明及盖章材料进行了清理规范。对某些环节,探索采用OA系统、交易系统网上办理,努力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 建立项目标前对接制度,对列入城建重点项目实施计划的项目,与有关部门提前对接,到项目单位了解项目进度,介绍招标采购相关政策和程序,配合项目单位做好招标采购工作。实行招标前期手续合理容缺受理,对前期手续不全的项目,要求出具证明材料招标人即可进入中心组织招标活动。实行“全天候、零时限”服务制度,根据项目需求,在符合法定时限要求的前提下,周末、节假日均正常安排开评标活动。 (三)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科技手段,不断壮大提升平台服务功能。 整合建立全镇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电子化交易系统,研发启用了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土出让、产权交易、医疗器械耗材采购等电子运行系统,建立了投标企业信息库,实现了网上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公示。为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提高交易效率、促进公平公正,不断对电子化网络交易运行平台进行完善,相继开发了评标专家自助评标系统、网上资格预审活动评审系统等,进一步提高交易效率、方便交易主体、规范投标评标行为,遏制人为因素干扰。 五、评估小组的几点建议 (一)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集中化 健全建设投入和运行保障机制。在硬件建设方面,以镇政府为主体,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与镇便民服务中心等既有资源相结合,设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开标室、评标室、档案室等专门场所,安装监控、录像、电子广告屏等设备,建立健全集中交易所必需的各项硬件设施。 推动专家库资源的纵向共享。以县为单位,推进本区域内评标专家库资源的共享共用。组织开展村级建设项目招投标时, 统一从上级专家库内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组成评标专家组,以解决基层专家资源缺乏和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问题。 (二)科学设定交易管理的责任体系和运行流程 健全交易管理制度,规范交易程序。按照统一化、规范化的原则,以现有法律法规为依据,对公告公示、招标文件编制、招投标主体审核、集中交易程序、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等作出详细规定,并配套出台流程图、评标纪律、会场秩序、办事指南等制度,制作告知书、招标公告、评标办法、中标公示等规范的文书范本,明确从进场登记到签订合同各重点环节的具体要求,推动辖区内达到集中交易限额的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事项的登记、公告、报名、发售交易文件、开标评标等活动均集中在交易中进行,推进交易场所统一、交易程序统一、信息发布渠道统一、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格式统一、评标小组确定方式统一、合同备案统一、交易过程录像存档统一等交易过程和程序的全面规范。 将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纳入村级事务民主管理的范围内,明 确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策权力主体地位,加强村级事务 民主管理制度在交易过程中的有效执行,保障群众参与集体事务 民主管理的权利。 (三)加强交易管理数字化和信息化建设 同步加强信息公开和内部管理两方面信息平台的建设。信息 公开平台应重点设置法律法规、交易信息、公告公示、办事指南等栏目,并具备网上报名等在线交易功能,方便企业和群众进行 网上查询和办理业务。内部管理平台应面向县以上业务主管部 门及监察部门、乡镇业务主管部门及村委会等群体设置不同的 管理权限,重点强化县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及监察部门、镇业务主管部门对村级上报数据信息的审核和监督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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