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002/2021-108603 发布机构县发改局 发布日期2021-07-15 14:18:55
统一编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效力
文件编号桐政办〔2021〕19号 关联文件
【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桐庐县创建塑料污染治理试点实施方案》政策解读(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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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推进塑料污染治理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塑料污染治理,争创试点示范,由县发改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等9部门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桐庐县创建塑料污染治理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起草的背景是什么?

塑料购物袋等因便利、廉价颇受老百姓喜爱,但近年来因随意丢弃、过度使用等造成的白色污染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既迫在眉睫,又任重道远。1月7日,市发改委下达《关于印发<杭州市关于培育打造一批塑料污染治理示范试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县打造塑料污染治理示范试点。在这一背景下,县发改局等9部门从1月份开始,紧跟省市步伐,在充分调研、多次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方案》。

二、塑料污染治理试点目标是什么?

巩固重点商场、超市不可降解塑料袋、餐饮行业一次性塑料吸管、建成区内餐饮堂食一次性塑料餐具禁止使用的成果。到 2021

年底,邮政快递网点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使

用量大幅下降。星级标准宾馆、酒店、民宿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

塑料用品。创建农膜回收利用示范点,建立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机

制。塑料污染物大幅减少,建立塑料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

三、塑料制品禁限种类和具体要求是什么?

一是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

二是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和一次性塑料棉签;

三是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四是餐饮住宿领域:全县餐饮企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9月底,率先创建5个以上星级标准酒店(宾馆)、20个以上民宿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3个机关食堂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五是商贸领域:创建5个以上绿色商场(超市)、2个以上书店、20个以上药店禁用不可降解塑料袋。3个以上农贸市场建立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度。

六是快递领域:创建2个以上快递分拣网点率先禁用一次性塑料编织袋,推广使用可循环袋,减少不可降解塑料胶带使用量。

七是农业领域:创建2个以上农膜回收利用点。

八是回收利用环节:到2021年底,完成桐庐县循环产业园建设,建成循环化处理体系。

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可参照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20]1146号)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2020年版)。

解读单位:桐庐县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局长倪天震

联系电话:0571-58569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