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013/2021-108613 发布机构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1-07-15 17:42:32
统一编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效力
文件编号 关联文件
2021年桐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访问次数:

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2021年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8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具体条件详见《2021年桐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条件一览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能胜任岗位工作。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1985年4月29日至2003年4月29日期间出生)。

6.户籍以2021年4月29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不含2021年4月29日当天迁入人员)。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

7.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2021年4月29日前通过自考、成教、函授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可以报考符合条件要求的岗位,部分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也应在2021年4月29日前取得。

部分岗位专项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招聘对象范围限定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以下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①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自2019年2月起算)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或签后依规撤销,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②2020年10月以后毕业的留学人员;③2021年毕业、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2021年毕业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2021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1年9月30日前。

8.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聘岗位对象: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9.具备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具体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有关资格条件或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不含2021年4月29日)。

10.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本县同一经费形式的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本县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不同经费形式的事业单位岗位,必须近2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并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本县教育、卫生系统编制内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三、报名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杭州市桐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4月29日上午9时起正式启用。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1年4月29日9时—2021年5月8日16时。

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并进行诚信确认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本阶段内报考人员可更改个人报考信息,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报考岗位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为准。

2.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5月9日9时—2021年5月11日16时。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网上反馈并注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1年5月12日9时—2021年5月14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单位及职位并接受资格初审,改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16时。改报的资格初审时间至2021年5月14日17时结束。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5月15日9时—2021年5月17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报考人员需确认是否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缴费结束后,对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对通过初审、缴费确认未达到开考比例不开考岗位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改报。报考人员自接到通知起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务费。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5月20日9时—2021年5月23日9时30分。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6.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不缴费的,报考无效,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

(2)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与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3)部分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其它有效证明为准,工作经历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累计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的时间为2021年5月23日,各个科目满分均为

100分。

(1)报考A类岗位的,考试时间:上午9:00—11:00 ,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

(2)报考B类岗位的,考试时间:上午9:00—11:00 ,科目:《财务会计知识与写作》。

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参加,请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时间和要求参加笔试。

2.面试

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对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由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方式另行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1)网上资格复审。面试前,面试入围人员需进行网上资格复审。网上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入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提交所报岗位需要材料。网上资格复审提交材料要求均为原件的扫描件。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①共性材料: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证明)。

②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聘的岗位,还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部分岗位专项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的,还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公章)和就业协议书。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另须提供社保部门的无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定向生)还应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进行网上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面试入围人员经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在该招考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打印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通过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因逾期打印面试通知书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面试时间、地点、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成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尾数四舍五入。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开考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其他要求纳入体检的项目指标检测规定执行。体检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体检日前确认不参加体检的,可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可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报考者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桐庐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公示及拟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聘用文件下达后的一个月内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2021年毕业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2021年毕业的留学人员无法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以上情况均不再作递补。

在次年我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公布时,尚未公示递补的,不再实行递补。

七、其它事项

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令第3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招聘中涉及违纪违规和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将在公共信用平台予以公布。

3.笔试成绩查询、面试名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及公示等名单和招聘相关信息均在桐庐人才网和杭州市桐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公布。

4.截至2021年4月29日户口尚在迁移中,或是2021年4月29日当天迁入等人员,均不得报考(报考不限户籍的岗位除外)。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5.已在外地落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桐庐生源历届毕业生,须提供户口簿迁出登记记录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的本人户口信息材料。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7.关于军队院校学历认定:按照《2021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四条规定执行。

8.体检费。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项目予以核定、收取,并由考生个人承担。

9.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见附件1)。

10.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桐庐县事业单位招聘疫情防控指引要求》(见附件4)

11.本公告由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录录用办法,政策咨询电话:0571-64212801。


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