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含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投资管理条线)服务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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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 适用对象:个人,法人,其他组织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国家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04-23 第七条 第一款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10-25 第二条 第一款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二款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款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四、省级法律依据 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94-10-29 第九条 建设工程施工前,业主应按规定持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申领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业主不得指令施工。 五、市级法律依据 六、县级规定 无特定法律依据 七、受理机构 桐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八、决定机构 桐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数量限制 十、申请条件 申请资料齐全,规范,有效。 十一、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 十二、申请材料目录
十三、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 联系电话:0571-64217179 办公地址: 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杭州市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258号)二楼“一站式”服务中心审批部窗口; 十四、办理基本流程
十五、办理方式 十六、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5工作日 承诺期限:即办 时限说明: 十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十八、审批结果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十九、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快递送达 二十、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具有依法申请办事事项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二)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如对行政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二十一、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571-64212345-0、0571-64217179 二十二、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0571-64212345-0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二十三、办公地址和时间 受理地点: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杭州市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258号)二楼“一站式”服务中心审批部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二十四、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电话查询:0571-64212345-0、0571-64217179 网上查询:bsjd.zjzwfw.gov.cn 二十五、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次数说明:无 附录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含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投资管理条线)流程图 附录2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材料空白表、示例表,请在“申请材料”中单独下载打印 附录3 常见问题解答 1、问题: 是否可以委托办理 解答:可以,委托人持有效证件办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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