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027/2021-107862 | 发布机构 | 县城管局 | 发布日期 | 2021-06-15 16:01:07 |
统一编号 | ATLD56-2021-00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件效力 | 有效 |
文件编号 | 桐城管〔2021〕5号 | 关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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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桐庐县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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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桐庐县城市管理局对局发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号)精神,《桐庐县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桐城管〔2019〕28号,以下简称《办法》)部分条款已不适应现行要求。为此,经研究,决定废止该文件,现予以公布。《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废止。
特此通知。
桐庐县城市管理局 桐庐县信用桐庐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桐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代章)
2021年6月7日 2021年6月7日
1-关于废止《桐庐县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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