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杭州桐庐富春山健康城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统一编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效力
文件编号 关联文件
@健康城企业,这里有最新科技政策!
访问次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企业的蓬勃发展离不开科学创新的推动,借此契机,宣传科技政策,为企业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让小编带大家瞧瞧我县的科技政策吧,一起看看与往年相比有哪些新变化吧。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政策内容: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实施提高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等政策,激励企业创新,促进产业升级。会议决定,一是今年1月1日起,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二是改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清缴核算方式,允许企业自主选择按半年享受加计扣除优惠,上半年的研发费用由次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改为当年10月份预缴时即可扣除,让企业尽早受惠。

解读:以制造业为例,今年之前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为75%。也就是企业投入100万元研发费用,实际在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即税基)可以扣除175万元,企业可以少交一笔企业所得税,这是国家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政策,促进了企业创新。今年1月1日起,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这意味着企业投入100万元研发费用,可以在应纳税额中扣除200万元,比之前多扣除25万元,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励企业创新。

举例:假设某制造业企业上一年的税前利润是200万,用于研发的费用是100万。问:该企业做加计扣除前后所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多少?

解:设企业做加计扣除前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A;企业做加计扣除后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B。

第一种:加计扣除前

根据公示:A=利润*税率

推出:A=200*25%=50万

解析:这50万元,即为该企业上一年所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第二种:加计扣除后

因研发费加计扣除比例为75%

推出公示:B=(利润-研发费用*75%)*税率

推出:B=(200-100*75%)*25%

=(200-75)*25%

=31.25万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根据上面的例子和公示同样算出:

B=(利润-研发费用*100%)*税率

推出:B=(200-100*100%)*25%

=(200-100)*25%

=25万

换句话说就是,少交了税!

1619051997(1)

1619052130(1)

1619052167(1)


研发后补助政策

政策内容:研发后补助以企业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为补助依据。上年度研发费用为100万元以上的(前一年度研发费用降幅不超过20%)给予增量部分10%补助,年最高20万元。补助年度研发费用500万元以上,在上述增量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基础部分研发费用给予1%补助,年最高50万元;无增量的,基础部分研发费用给予0.5%补助,年最高25万元。上年未加计扣除的,增量部分按50%核定给予6%补助,最高50万元。单家企业补助额低于1万元的不予补助。

解读:该政策在设置门槛的基础上实现了普惠,增量和基础并重,并重点突出奖励大企业。以下几点需明确:

门槛条件:

基础补助研发费用500万以上;

增量补助研发费用100万以上。

增量补助需注意两点:

(1)“前一年度研发费用降幅不超过20%”

例子1:企业A,2017年其研发费用是1000万,2018年是900万,2019年是1100万

增量是200万元,且上一年度降幅是10%  ;

符合增量补助条件。

例子2:企业B,2017年其研发费用是1000万,2018年是700万,2019年是1100万

增量是400万元,但上一年度降幅是30%;

前一年度降幅超过20%,不符合增量补助条件,不给予补助。

(2) 增量部分的计数以最低100万元为基础值

例子3:企业C, 2017年其研发费用是50万,2018年是80万,2019年是120万

符合增量补助条件;

增量是40万元,但在奖励过程中增量计算是120-100=20万,按20万给予10%补助2万元。

基础补助需注意两点:

(1)剔除增量

例子1:企业A,2017年其研发费用是1000万,2018年是900万,2019年是1100万

符合增量补助条件

其基础补助则按照900万1%奖励9万元

(2)无增量的基础补助按上一年计

例子2:企业B,2017年其研发费用是1000万,2018年是700万,2019年是1100万

不符合增量补助条件,不给予增量补助

其基础补助按照700万元,而不是1100万元来计算,按700万0.5%补助3.5万元

科技项目政策解读

政策内容:强化创新主体培育,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评审(含重新认定)的,给予2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再给予40万元奖励。对县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迁入我县的,给予30万元奖励。对新列入市雏鹰计划企业且符合条件的,给予20万元奖励。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市雏鹰计划企业新认定奖励就高不重复,单家企业最高奖励60万元。对认定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给予2万元奖励。每年安排50万元用于奖励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百企争锋”优秀企业。

解读:

该条政策按市相关要求执行。以下几点需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