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早籼谷收购价格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08 11:11:5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县商务局



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早稻收购工作的通知》(浙粮〔2020〕24号)、《杭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下达2020年市本级粮食收购政策事宜的通知》(杭粮〔2020〕97号)经研究,确定我县早籼谷(2020年产,国标三等,下同)收购价格如下:

一、本地产的早籼谷收购执行浙江省稻谷最低收购价格,即每50公斤124元。早籼谷收购价外补贴与奖励按每50公斤30元执行。早籼谷的烘干补贴按实际烘干数量给予每吨80元的补贴。

二、本地产国标三等以下及等外早稻由农户自行销售,县粮食部门帮助牵线搭桥,寻找销售渠道。

三、本地产早稻在收购结束并经满仓鉴定后如卫生指标超标,按《桐庐县超标粮食收购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桐政办〔2017〕84号)文件规定进行处置。

四、鼓励、引导多元市场收购主体参与粮食收购,价格随行就市,优粮优价。

五、根据桐政办复〔2011〕171号文件精神,结合目前早籼谷市场收购行情,省外粮源基地产的早籼谷收购价格为每50公斤124元,相关费用继续实施包干政策,按每吨405元(含基地建设补助费60元)计入早稻谷库存进价成本。

六、根据《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县级储备粮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桐政办〔2009〕186号)早稻收购所需资金由县农业发展银行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所发生的价外补贴、奖励、贷款利息、收购及保管费用、销售差价等均由县财政承担。

以上请遵照执行。

桐庐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桐庐县财政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桐庐县支行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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