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5日在桐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桐庐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朱晓燕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县法院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杭州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2020 年新收各类案件10803件(不含旧存),同比下降4.46%,诉源治理成效进一步凸显,办结10975件。法院核心办案质效指标“七升五降”全部达标,全市基层法院仅有2家,代表办案质量、效率、公信力指标分别提升26.58%、4.12%、16.10%,继续保持前列。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维护社会稳定,助推高质量发展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总目标,2020年是收官之年。三年来,县法院受理涉黑案件9件38人、涉恶案件8件41人,其中2020年受理黑恶案件9件38人,结案率100%,无一改判发回重审,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圆满完成“案件清结”任务。县法院审理的浙江省扫黑办挂牌督办、杭州中院指定管辖的李某豹系列黑恶案件被《浙江日报》点评为“我省坚持‘不拔高’‘不降格’、扎实开展扫黑除恶案件诉讼提质增效专项行动的典型案例之一”。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三年来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到位2034万元,执行到位率94.43%;追缴、没收违法所得执行到位率100%,圆满完成“黑财清底”任务。积极参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帮助堵塞行业监管漏洞,三年来发出司法建议、行业建议12条。
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两手硬、两战赢”。更好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控疫情,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犯罪,审结利用口罩诈骗、制售假劣药品等犯罪案件10件,依法快审快判“横村防疫卡点滋事袭警案”,一天内完成云端立案、开庭、宣判等程序,获新华社点赞。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树立利益衡平理念,妥善审理因疫情引发的买卖合同、劳动争议、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案件34件。疫情期间,法院干警居家办公,在线办案,线上开庭,智慧执行,及时定纷止争。与此同时,全体干警坚决响应号召,积极投身抗疫一线,参与卡点值守、上街执勤,2个集体、2名个人获评全市法院全力保障“两手硬、两战赢‘战疫’工作先进集体或个人”,4名干警被“抗疫城南保卫战”临时党总支评为“战疫”先锋个人。
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审结商事案件2991件。坚持高站位高标准,建成全省首家定位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人民法庭——富春江科技城人民法庭,搭建“桐庐县涉企商事纠纷联调中心”“桐庐县金融纠纷快速处理中心”双中心,为我县防范化解企业法律风险、区域金融风险保驾护航。加强破产审判,裁定受理破产案件20件,审结15件,收、结案数量均为历史最高。加大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攻坚清底力度,推动出台《桐庐县房地产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工作细则》,通过破产程序一揽子解决烂尾楼盘引发的系列社会问题,“翡翠城”“御江山”“瑶琳新天地”等一批烂尾时间长、审理难度大的案件取得实质进展。发挥破产审判“腾笼换鸟”“凤凰涅槃”作用,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工业企业破产案件12件,释放工业用地90亩,出清厂房7万平方米,盘活账面资产3.5亿元,安置职工69人,明恒电缆、博菲特纸业、恩施堡微生物等一批停业3年以上的“僵尸企业”,通过破产程序仅用时6个月即清理了所有债权债务,实现依法快速有序退出市场。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根据《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杭州中院牵头的执行合同指标位居全国第三,县法院牵头的该项指标位居全市第一。
服务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围绕创建“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加强行政审判,保障、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受理以本县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28件(不含旧存),同比下降24.32%,结案30件。协调撤诉14件,撤诉率46.67%。审结案件中,驳回起诉8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4件。助力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建设,与县检察院、县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行政审判、行政检察与行政复议衔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工作意见》,合力将40件行政争议化解在诉前。受理审查行政非诉申请执行案件42件,全部裁定准予执行。
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审结刑事案件457件,同比下降14.10%,判处罪犯670人,有力保障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审结盗窃、诈骗等侵犯财产罪案件135件,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106件,故意伤害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案件44件,寻衅滋事、涉赌涉毒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案件115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5件6人。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166名初犯、偶犯、未成年犯适用非监禁刑。
司法呵护生态之美。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审结滥伐林木、污染环境等犯罪案件27件29人。坚持能动司法,依法延伸审判职能,针对审判过程中发现的制笔厂废弃油墨桶处置不规范问题发出司法建议,推动行政机关及时予以规范。审结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搬迁、拆除违法建筑等案件21件,共同守护美丽桐庐。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助推矛盾调处“最多跑一地”改革。积极参与推进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整体入驻县矛调中心。坚持“调解优先、诉讼断后”,强化对人民调解指导,全年委托、委派调解3766件,调解成功2160件,调解成功后通过司法确认960件。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线上跑”,通过“浙江ODR”“一码解纠纷”在线解纷4680件。传承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出台《桐庐县“微法庭”建设运行方案》,按照ABC三类,在全县207个村(社区)实现“微法庭”全覆盖,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提供专业支撑,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芦茨“微法庭”、金融“微法庭”获评杭州市首批示范“微法庭”。升级改造分水法庭、横村法庭、江南法庭诉讼服务大厅,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
巩固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推动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出台《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方案》,开展“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全年办结执行案件4525件,执行到位金额4亿元。加强执行强制,在全县13个村(社区)开展“整村推进”专项行动,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冻结银行账户金额9.3亿元、查封车辆980辆,对2902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对82人予以罚款、拘留、限制出境,对2名犯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被告人依法判处实刑,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努力降低疫情对企业影响,对26家暂时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运用“活封”财产、执行和解等制度,努力做到不中断企业的指挥系统,不中断企业的资金往来,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不扩大对企业声誉的负面评价。
强化民生保障弘扬社会正气。审结民事案件1872件,执结涉民生案件366件,到位金额743万元。依法妥善审理就业、医疗、养老、劳动报酬、婚姻家庭领域涉民生案件525件,注重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农民工合法权益。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充分发挥司法裁判指引评价功能,弘扬真善美,鞭笞假丑恶,涵养社会正气。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树立鲜明正确道德导向,“大妈每月替儿还债300元坚持10年”案被网友评为“感动杭州的母亲节最温暖新闻”,同时入选“2020浙江法院半年度‘十佳司法好新闻’”。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85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8万元。
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夯实审判能力现代化基础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坚持放权与监督相结合,修订审判委员会工作细则、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对属“四类案件”范畴的84件案件实现监督自动触发、全程留痕、有效追溯;开展案件质量大评查,全年评查案件291件,通报审判执行中的问题69个,对8名干警给予问责处理。开展长期未结案大清底、案件质量大提升“两战”专项活动,长期未结案数量降至近十年新低,案件质量优化至近八年最佳。
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部署,办结司法确认案件946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680件,比平均审理用时快28天;简易程序适用率78.87%,288件公告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审判效率提升一倍;适用独任制审结普通程序案件38件,比合议制审理快71天。通过改革有效降低当事人时间成本、金钱成本,促进司法资源与司法需求合理有效配置。
加快建设智慧法院。2020年6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智慧法院建设评价报告(2019年)》,县法院在全国3066家基层法院中排名第61位,列杭州地区基层法院(不含杭州互联网法院)第1位。“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为“两手硬、两战赢”奠定了坚实基础,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浙江移动微法院”在指尖诉讼、掌上调解、线上开庭等方面“大显身手”,小程序应用率跃升至91.72%,6场亟待召开的破产案件债权人会议“移步”手机端,210万元执行到位的工资款通过“云端”发放,因疫情导致的当事人出行不便问题迎刃而解,也让散居全国各地的当事人免去奔波之累。作为浙江省政法一体化单轨制办案模式17个试点地区之一,在县委政法委领导下协同公安、检察、司法共同推进,单轨制受案率74.26%,完成线上换押258人,发送罪犯执行通知书542份,平均审理天数39天。成为全市无纸化办案办公4个试点地区之一,以“无纸化”为支点撬动审判效率大提升,近5万件诉讼文书送达通过短信、邮箱“秒到”,7193件案件全流程“无纸化”,让信息“自动回填”、公章“自动签章”、案卷“自动编目”。全部公文实现“线上跑”,行政办公在手机终端跑出“加速度”。相关工作获得上级肯定,2020年6月全省法院“执行无纸化办案”现场会选址桐庐召开。
四、加强从严管理,全面提升核心战斗力,打造一支“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开展“两个坚持”“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暨执行不力专项治理”“以三正建三信”等教育活动。积极配合县委巡察工作,主动接受监督检查,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认真接受县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重要窗口”建设、民法典实施等主题,组织“桐法大讲堂”11场,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真正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法院信息工作位列全省第一,1名同志获评杭州市“十佳法官”,1名同志获评全省政法系统矛盾纠纷调解成绩突出个人,1名同志因在杭州市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创建工作中贡献突出,被杭州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以贯之、坚定不移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院党组专题听取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履职情况汇报。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确保公正廉洁司法。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派驻监督。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提醒谈话32人次、警示约谈39人次,发出问责通报9期。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按照《关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常态化、规范化意见》,定期邀请代表、委员来法院旁听重要案件、参加重大活动。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594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开放日”邀请800余名市民代表走进法院,在互联网公开裁判文书7717份、直播庭审2634场。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县法院工作取得的进步,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大力支持,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是近年来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执行难虽已取得较大进展,县法院执行工作各项核心指标也始终保持全市前列,但在实践中部分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加之有个别失信被执行人想方设法规避执行,导致实际执行率不高,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二是近两年来虽然法院收案数量有所下降,诉源治理成效初显,但案件总量依然高位运行,案多人少矛盾仍然存在,如何通过矛调中心加强诉调对接,实现“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有待我们进一步探索。三是司法能力与新发展阶段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服务保障“重要窗口”建设水平需进一步提升。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争取各方支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21年县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及县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全面建设美丽幸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示范县贡献法院力量、展现法院担当!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争当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排头兵。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毫不动摇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对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整改到位、建章立制。围绕建党100周年主题,加强党建工作,建设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二是坚持围绕中心,争当保驾护航桐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加强刑事审判,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巩固深化专项斗争成果。加强行政审判,推进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实体化运行,参与保障建设县域法治首善之区。加强破产审判,加速存量房地产破产案件“清底”,探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托富春江科技城人民法庭“桥头堡”,切实发挥“双中心”实效,防范化解企业法律风险、区域金融风险。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争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排头兵。深入参与县矛调中心建设,完善“微法庭”实效化运行机制,深化诉源治理。做好民法典贯彻实施,开展“百家‘微法庭’,‘典’亮新元年”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秉持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以数字赋能、整体智治为目标,加强司法大数据研究应用,深化智慧法院建设,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享受便利的诉讼服务。
四是坚持从严治院,争当打造让党放心、人民群众满意法院队伍的排头兵。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法官进代表联络站活动。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探索司法案件“一件事”管理,努力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打造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桐法铁军。
各位代表,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在新的一年里,县法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实效为先、实干担当,为全面建设美丽幸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示范县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献礼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