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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各有关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完善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功能,优化政务服务资源配置,根据《杭州市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任务清单》(杭审改办〔2021〕4号)部署和《关于印发进驻区、县(市)行政服务中心例外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杭审改办〔2021〕1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市例外清单《指导目录》的基础上,形成了我县《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例外事项补充目录》。现将《补充目录》印发给你们,请县级各有关部门抓紧组织实施。
《指导目录》和《补充目录》外依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请各有关部门遵循以下五项原则推进“应进尽进”工作。
1.已实现全流程网办的事项要求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
2.已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所属的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要求全部进驻,并实施“窗口综合受理、内部流转办理、窗口统一出件”服务模式。
3.部门尚未进驻行政服务中心、且年办件量很少的依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应委托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统一受理。
4.已进驻部门专业大厅的事项可通过挂牌县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或者委托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实现“多点受理”“一站式服务”。
5.已下放至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服务站等服务网点就近办理(含受理、代办)的政务服务事项,不得要求上收,可不计入县级“应进尽进”事项范围。
桐庐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2日
附件:
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例外事项补充目录
序号 | 部门名称 | 事项名称 | 权力基本码 | 不建议进驻中心理由 |
1 | 县民政局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格认定 | 给付-34562-000 | 乡镇(街道)受理事项 |
2 | 县民政局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 | 给付-50919-000 | 乡镇(街道)受理事项 |
3 | 桐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投资类) | 其他-19739-000 | 开发区受理事项 |
4 | 县委政法委 | 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 | 其他-12410-000 | 涉密、涉安全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