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011/2021-00332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21-01-14 08:53:09
统一编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效力
文件编号桐财综〔2021〕2号 关联文件
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议培训定点采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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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机关、各事业单位,各定点饭店

为进一步规范会议培训采购行为,节约会议培训费支出,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现就做好2021-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议培训定点采购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凡各乡镇(街道)、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单位)在县内召开或承办的各类会议和培训的服务采购,均应纳入政府采购定点管理,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在定点饭店、酒店、宾馆、培训中心、招待所(以下统称定点饭店)举办。

中央和省市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培训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有效期和定点采购的内容

本期会议培训定点采购有效期为:从2021年1月1日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定点采购的内容包括客房住宿、会议室场租、餐饮及其他杂项支出。

三、定点饭店及价格

本期会议培训定点饭店由县招投标服务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杭州商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24家饭店为浙江省桐庐县2021-2022年度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会议培训定点饭店(具体名单及相关情况见附件1)。

会议培训定点采购确定的定点饭店协议价格为最高限价,采购单位可根据《关于印发<桐庐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桐财行〔2014〕30号)、《关于印发<桐庐县县级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桐财行〔2014〕31号)、《关于调整桐庐县县级机关会议费培训费有关规定的通知》(桐财行〔2018〕13号)规定的开支标准以内,结合会议培训的实际情况,与定点饭店进一步协商确定客房、会议室、餐饮等的最终成交价格。

四、定点饭店的选择

定点采购有效期内,采购单位可根据会议培训的类别、规模、经费等要求,综合比较定点饭店的报价、地理位置、场地条件、服务承诺等因素,自主择优确定承办会议培训的定点饭店。

五、会议培训定点采购实施程序

本项目的交易规则按《桐庐县2021-2022年度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网上服务市场会议、培训定点采购项目》约定执行:

1.采用客房(会议室)空置率在线查询机制。定点饭店应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网站实现对客房(会议室)空置率在线查询,并结合定期检查和抽查方式考核供应商是否诚信履约的依据。

2.应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过程管理。采购单位及定点饭店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定点会议培训相关规定,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网站实现“会议(培训)联系单、资金结算单、履约评价单”三段式操作,并对会议(培训)内容、结算价格和服务质量实时监管,做到整个采购活动过程透明化、公开化,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3.严格资金结算报销程序。会议(培训)费报销时除了打印标有“桐庐县政府采购定点会议(培训)结算单”外,还应当提供培训通知(文件)、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如果有)以及供应商所出具的原始明细单据等凭证,会议(培训)费支付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管理的有关制度执行(省本级定点供应商管理从其规定)。

4.本项目的监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监督与管理

(一)县财政局将加强对会议、培训政府定点采购的监督管理。重点对定点饭店协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采购单位未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网站进行会议(培训)联系操作的,定点饭店有权拒绝。

(三)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应加强定点饭店价格管理,建立定点饭店的履约情况记录,统计定点会议、培训费用情况。对采购单位反映的定点饭店在价格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问题,及时核实、处理。

(四)对定点饭店发生擅自抬高价格、减少服务项目和降低服务质量以及拒绝或变相拒绝会议培训等违规行为的,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应根据相关规定纳入供应商诚信管理考核。情节严重的,报县财政局依法调查处理。

(五)如发现采购单位通过会议培训费支出在定点饭店套现牟利的,或擅自到非定点饭店召开会议培训等违反本通知规定行为的,将对采购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如发现定点饭店违反规定的,将按规定取消其定点饭店资格。

(六)实行会议、培训政府定点采购是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和精简会议有关精神,规范会议、培训管理,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各采购单位、定点饭店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做好会议培训定点采购各项工作。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可通过县采购监管部门投诉电话(0571-64217655、58507058)进行反映。

附件:附件1:会议培训定点饭店名单及协议价格.xls

附件2:会议培训定点饭店联系人名单.xlsx

桐庐县财政局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