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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1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18〕83号)文件精神,为构建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切实推进我县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我县根据县域实际情况制定了本行动计划。
二、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切实把安全发展作为我县城市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落实完善城市运行管理及相关方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安全社会治理格局,促进建立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全面提高我县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努力打造最具安全感城市。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五大创建原则:坚持生命至上,保障安居乐业;坚持立足长效,加强依法治理;坚持系统建设,强化过程管控;坚持统筹推动,促进安全发展;坚持争先创优,体现桐庐特色。
(三)创建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20年,各类生产安全死亡人数比2016年下降40%,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55%,有效防范遏制社会影响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初步形成具有杭州特色的综合性、全方位、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
2.具体目标:提升城市安全源头治理能力。提升城市安全防控能力。提升城市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城市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应急管理和救援能力。
(四)重点任务
1.打造五大平台:打造城市安全统筹管理平台;打造城市风险管控专业支撑平台;打造城市安全运行智能监测平台;打造城市安全宣传教育平台;打造城市安全应急救援平台。
2.聚焦七大重点领域治理:根据“立足长远、重在治本、健全机制、夯实基础”的原则,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危化矿山、特种设备、商贸旅游、城市运行等七大重点领域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县各专委会在示范城市创建中的指导协调作用,按照职责分工,明确重点行业领域的创建目标任务,深入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紧盯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实施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事故隐患的人防、物防、技防,达到回避、降低、监测和管控风险的目的,实现“隐患自查自改、风险自控”的持续改进长效机制,全力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创建责任;加大政策扶持;强化督查评估;营造良好氛围;加强信息报送。
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桐庐县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办公室
解读人:童冠仁;
联系电话:58508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