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水镇理发行业申报有序复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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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水镇各理发店: 为切实做好分水镇理发行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复工,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和建设工程复工复产的通知》《桐庐县商贸流通服务、外贸流通和电子商务企业有序复工实施细则》要求,现将分水镇理发行业有序复工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防控措施 1.成立工作小组。复工门店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由门店负责人担任工作小组组长,小组下设:消毒消杀负责人、人员排查负责人、现场秩序维护负责人。 2.加强防控宣传。门店必须安排专人作为疫情防控专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疫情宣传和防控工作。每天必须对经营场地等加强检查,门店必须对客人基本情况(来源地、身体状况)等信息进行登记,发现员工或顾客有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须立即上报分水镇政府和分水镇卫生院。 3.加强防护措施。复工门店要提前做好疫情防控安排,落实工作生活场所清洁、消毒、通风等措施(不得使用空调),加大工作器皿消毒杀菌频率,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减少员工与顾客近距离接触,确保提供安全环境,保障员工和顾客的健康安全。必须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设立“废弃口罩收集桶”并标明(收集桶应为黄色有害垃圾收集桶、暂不具备条件的可用符合安全密闭要求的垃圾桶替代)。专人负责对营业场所、公用设施进行消毒消杀并做好日常记录,不定时消毒,每天至少两次。服务完成后一律不得收取现金,采用扫描支付的方式进行支付。 4.建立员工健康档案。门店必须实行“一人一档”,严格做好员工返工前排查登记。所有复工员工必须为春节期间未曾出县人员和返桐后已过观察期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疫情重点地区员工暂缓返桐。 5. 储备充足防疫物资。企业复工前必须根据在岗人员实际情况,储备至少半个月的消杀防疫物资(口罩、额温枪、一次性防护手套、消毒液、洗手液等)。 二、门店要求 1.提前预约。顾客需提前一天向就近的复业门店预约到店理发的时间段,提前15分钟到相关门店等候,原则上不再接收未经预约的顾客。 2.消杀措施。消毒消杀负责人提前半小时到达门店,对门把手、剪发椅、洗头床、吧台、地面及镜妆台面等用消毒剂喷洒或者擦拭消毒,每日不少于两次,并且做好记录,然后将所有窗户通风换气。 3.有序理发。各门店上岗员工必须佩戴口罩。每名顾客凭“健康码+身份证”,测量体温正常、戴口罩、登记基本信息方能进入营业场所。各门店需视场地情况控制入店等候人数。 4.快进快出。仅提供简单的洗、剪、吹服务,每名顾客的时间要控制在30分钟以内,要求顾客及时离开、不得逗留。及时对前一名顾客接触过的器具、座椅等进行消毒处理,做到一客一换一清洗消毒。 三、申报流程 1.申报范围:分水镇各理发店。 2.申报要求。凡符合本方案第一、二点所有条款的理发门店方可申报。同时将门店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复工承诺书》报送至分水镇经发办,联系电话:64311053。 3.监督检查。相关执法部门将对复工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不定时检查,对不按复工要求实施和不符合上述条款擅自开门营业的门店,将依法查处。 4.本通知自2020年3月3日起施行。
附件:理发店责任承诺书
分水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日
附件 _____理发店责任承诺书
本理发店将严格按照桐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引导重点项目有序开复工的通知》等要求,切实承担本店范围内的所有场所以及人员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做到: 1、所提供的信息均真实可信并且全面; 2、严格落实本理发店制定的防疫方案中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特别是职工的情况调查、体温检测、核查、管理和相关劝返、待岗、隔离等措施; 3、坚决落实各级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 4、已落实好开复工的各项安全措施; 5、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最严厉的处罚。
理发店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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