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统计局关于2020年统计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0- 12- 0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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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惩治统计违法行为,切实推进依法统计,遏制统计违法现象,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维护政府统计公信力,现将2020年查处的8起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1.桐庐兰里工艺制品有限公司上报的2019年《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表号:102-1)报表中1-12月“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一栏指标上报数与实际数不符,构成了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桐庐县统计局依法责令该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2.桐庐中杰物流有限公司上报的2020年7月《财务状况》(表号:F203表)报表中,1-7月“应付职工薪酬”一栏指标上报数与实际数不符,构成了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桐庐县统计局依法责令该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3.杭州京庐实业有限公司上报的2020年2季《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表号:202-1表)报表中,1-本季“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一栏指标上报数与实际数不符,构成了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桐庐县统计局依法责令该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4.杭州安仁幕墙工程有限公司上报的2020年2季《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表号:202-1表)报表中,1-本季“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一栏指标上报数与实际数不符,构成了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桐庐县统计局依法责令该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5.杭州铭丰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上报的2020年3季《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表号:C204-1表)报表中,“本年新签合同额”一栏指标上报数与实际数不符,构成了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桐庐县统计局依法责令该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6.杭州锐燕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上报2020年9月《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表号:E204-1表)报表中,“零售额”1-本月一栏指标上报数与实际数不符,构成了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桐庐县统计局依法责令该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7.杭州怡合新材料有限公司上报2020年8月《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号:B204-1表)报表中,“工业总产值”一栏指标上报数与实际数不符,构成了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桐庐县统计局依法责令该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8.浙江颂康制盐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健全2020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台账,构成了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统计台账的违法行为,桐庐县统计局依法责令该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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