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010/2020-104231 发布机构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0-12-01 16:30:00
统一编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效力
文件编号 桐司〔2020〕24号 关联文件
【主要负责人解读】桐庐法律援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政策解读(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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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一、《关于完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指导意见》

二、《浙江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三、《杭州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法律援助专项资金的主要用途:承办法律援助事项;法律援助宣传、教育培训、案卷评查、案例评选、调研工作;表彰、奖励法律援助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法律援助其他必要的开支。

(二)明确了法律援助的补贴标准:根据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不同服务形式,法律援助补贴标准分为办案补贴标准、值班律师法律帮助补贴标准、法律咨询补贴标准、代拟法律文书补贴标准、案件质量评估补贴标准、协助调查取证补贴标准等。补贴标准根据承办法律援助事项不同服务形式一般由直接费用和基本劳务费用组成。

(三)明确了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与补贴系数挂钩:实行差别化补贴系数,被评定为优秀案件的补贴系数为2.0,良好案件的补贴系数为1.6,合格案件的补贴系数

为1.0,不合格案件不核发补贴。

(四)明确了特殊情况法律援助案件补贴的发放标准:办法第17条至第22条。

*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新修订的《桐庐县法律援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桐庐县财政局、桐庐县司法局负责解读。

解  读  人:桐庐县财政局局长 孙叶华

                  桐庐县司法局局长 晏    燕

联系方式:桐庐县财政局 0571-58507046

                  桐庐县司法局 0571-64219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