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桐庐县舞象山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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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城市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桐庐县舞象山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核,审批意见如下: 一、根据环评结论,同意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结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你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本审批意见和环评要求执行。 二、工程南起春江路,北接S208,线路全长约3.7公里,包括富春江一桥拼宽、新建洋塘大桥、新建隧道等。 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制定文明施工方案,按环评要求做好施工期和营运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特殊要求需夜间作业的,必须提前向我局报批。 四、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做好风险事故防范,做好洋塘大桥环境风险应急设施建设(应急池等)及日常维护。 五、因项目用地涉及杭州天汇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地块,根据土壤详查结论必须在开工建设前完成该地块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风险管控、修复活动完成后,编制效果评估报告报我局备案。未完成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不得开工建设。 六、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自主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 2019年7月11日 杭环桐批[2019]49号 关于桐庐县舞象山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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