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下发2018年度耕地保护以奖代补资金2213万元

  发布日期: 2020- 01- 2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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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县下发通知,将对全县178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公司),拨付2018年度耕地保护以奖代补资金,共计2213.934033万元,涉及补偿面积174458.572亩。

此前,我县根据《关于全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通知》(桐政办〔2016〕115号),结合2018年度耕地地力保护面积、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卫片执法检查、信访等相关情况,对全县符合补偿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公司)178个(其中耕地保护示范村39个),进行了评定并通过《今日桐庐》(详见2020年1月9日第四版)等平台进行了公示。

据悉,耕地保护补偿分为村集体经济组织耕地保护以奖代补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其中村集体经济组织耕地保护以奖代补范围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和其它一般耕地,对象为承担耕地保护任务和责任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标准为120元/亩·年,而符合耕地保护民主管理示范村条件的补偿标准则更高,为150元/年。耕地保护以奖代补资金实行村账乡镇(街道)管、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补偿资金主要用于日常对路沟渠等农田水利设施的管护,基本农田保护牌桩等保护标志的维修以及相关工作经费。

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是一项耕地保护激励长效机制。我县自2016年全面实施耕地保护补偿机制以来,每年都会对符合补偿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评定和公示,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及时下发补偿资金,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或承包经营人从保护耕地中获得长期的、稳定的经济收益。该机制的实施有利于充分调动我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经营户保护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实现我县耕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产能有保证,是保障我县粮食生产安全的有力“强效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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