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001/2019-80772 发布机构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9-05-23 14:24:07
统一编号ATLD00-2019-000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效力有效
文件编号桐政办〔2019〕21号 关联文件
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桐庐县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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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桐庐县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采购单位要按照《桐庐县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编制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实施计划,严格依法实施政府采购。

县财政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程序,加强协调与配合,认真落实各项规定,依法监督和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切实维护法律和政策的严肃性。县审计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附件:桐庐县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3日

附件

桐庐县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一、桐庐县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项目代码

项目名称

主要规格及配置(限额标准)

备注

A

货物类



A02010103

服务器

年度预算金额在1万元以下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A02010104

台式计算机



A02010105

便携式计算机



A02010201

路由器

年度预算金额在1万元以下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A02010202

交换设备

限于交换机。年度预算金额在1万元以下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A02010301

信息安全设备

限于负载均衡设备、防火墙、网闸。年度预算金额在1万元以下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A020105

存储设备

限于磁盘阵列、存储用光纤交换机。年度预算金额在1万元以下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A02010601

打印设备

限于喷墨、激光、热式打印机。不包括针式打印机和条码专用打印机。


A0201060901

扫描仪



A02010801

基础软件

限于办公软件和操作系统软件,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A020201

复印机



A020202

投影仪



A020204

多功能一体机

限于复印、打印、传真一体机。


A020210

文印设备



A02021001

速印机



A02021002

胶印机



A02021006

油印机



A020305

乘用车



A020306

客车



A020307

专用车辆



A0206180203

空调机

限于中央空调、多联式空调、恒温恒湿精密空调、壁挂式空调、吸顶机、柜机。


A020808

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A02081001

传真机



A02091001

普通电视设备

限于电视机。


A0321

免费避孕药具

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全省统一集中采购

A050201

义务教育教科书

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全省统一集中采购

A05020101

国家课程

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全省统一集中采购

A05020102

省级地方课程

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全省统一集中采购

A05020103

配套作业本

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全省统一集中采购

A0601

办公家具

限于木制家具、钢制家具、塑制家具、宿舍家具和校具。


A070301

工作制服

限于执法人员统一着装。

全省统一集中采购

A0901

纸制文具及办公用品

限于复印纸,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A110503

兽用疫苗

指动物疾病防控疫苗。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全省统一集中采购

A110703

人用疫苗

指一类、二类疫苗。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全省统一集中采购

A20

辅助学习资源

限于义务教育。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限于全省教育系统

A2001

音像教材

限于义务教育。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全省统一集中采购

A2002

学具

限于义务教育。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全省统一集中采购

A2003

科学计算器

限于义务教育。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全省统一集中采购

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其他货物类项目

应国际招标的医疗设备除外

C

服务类



C0301

电信服务

限于网络线路租赁。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定点采购

C0403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限于公务出行用车服务。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定点采购

C050301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定点采购

C060102

一般会议服务

限于本单位组织会议所产生费用。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定点采购

C0803

审计服务

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定点采购

C081401

印刷服务

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定点采购

C0820

绩效评价服务

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定点采购

C1204

物业管理服务



C15040201

机动车保险服务

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定点采购

C180601

省内培训

限于本单位组织培训所产生费用。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其他服务类项目


以上项目实行政府集中采购,采购单位应当集中采购机构依法组织采购。其中,全省统一集中采购项目,由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集中采购需求后统一采购。

我县集中采购机构为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桐庐分中心(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全省统一集中采购项目以外,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类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采购单位须通过浙江“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超市、行业馆或主题馆进行采购;全省统一集中采购项目以外,预算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服务类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采购单位须通过浙江“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服务市场进行采购(但网上超市、网上服务市场、行业馆或主题馆未上线的货物或服务除外)。网上超市、网上服务市场的供应商由集中采购机构按规定确定。

全省统一集中采购项目以外,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但在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之下的货物类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采购单位通过浙江“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在线询价系统、反向竞价系统、行业馆或主题馆进行竞价采购;全省统一集中采购项目以外,预算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但在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之下的服务类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采购单位须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服务市场系统进行竞价采购。

全省统一集中采购项目以外,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依法组织公开招标。

二、桐庐县2019年度部门集中采购目录

项目代码

项目名称

主要规格及配置(限额标准)

A0320

医疗设备

年度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A032001

手术器械

年度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A032002

普通诊察器械

年度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A032003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年度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A032004

医用光学仪器

年度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A032005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年度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A032006

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

年度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A032007

医用内窥镜

年度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A032008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年度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A032009

中医器械设备

年度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A032010

医用磁共振设备

年度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A032011

医用X线设备

年度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A032012

医用X线附属设备及部件

年度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A032013

医用高能射线设备

年度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A032014

核医学设备

年度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A032015

医用射线防护设备

年度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A032016

医用射线监检测设备及用具

年度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A032017

临床检验设备

年度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A032018

药房设备及器具

年度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A032019

体外循环设备

年度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A032020

人工脏器及功能辅助装置

年度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A032022

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

年度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A032023

口腔科设备及技工室器具

年度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A032024

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

年度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A032025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年度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A032026

医用低温、冷疗设备

年度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A032027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年度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A032028

助残器具

年度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A032031

兽医设备

年度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A032032

医疗设备零部件

年度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A032033

属于国际招标的医疗设备

年度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A032099

其他医疗设备

年度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A033412

教学专用设备

年度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A03341201

普教仪器设备

年度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高中(含)以下学校各类实验室(包括专用功能教室、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标本、模型、挂图、实验桌柜,以及配套教学的设备、设施等。

A03341203

机床类仪器设备

年度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限于中等职业教育。

A03341204

汽车维修类仪器设备

年度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限于中等职业教育。

A03341205

电子电工类仪器设备

年度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限于中等职业教育。

A050102

中小学、学前教育图书资料

年度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高中(含)以下学校、学前教育机构。

A2004

教育信息化工程辅助学习资源

年度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直接从市场购买的、非定制开发的、成熟的商业教育信息化工程辅助学习资源。高中(含)以下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A2005

教育教学软件

年度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直接从市场购买的、非定制开发的、成熟的商业教育教学软件。高中(含)以下学校。

A2006

学前教育玩教具

年度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C020101

教育信息化工程辅助学习资源开发任务

年度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定制开发的教育信息化工程辅助学习资源。高中(含)以下学校。

C020102

教育教学软件开发服务

年度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定制开发的教育教学软件。高中(含)以下学校。

以上项目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年度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参照政府集中采购执行。

按照预算隶属关系,属于本县的项目,但委托省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实施部门集中采购的,采购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办理有关政府采购手续。

三、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依法实施分散采购。各级采购单位可以依法自行组织采购,也可以依法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分散采购的具体限额标准为:

货物、服务类项目:县级20万元。

工程类项目:县级30万元。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对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规格标准较为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货物类分散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应当通过浙江“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在线询价系统、反向竞价系统、行业馆或主题馆进行竞价采购;对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服务标准较为统一、市场竞争充分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类分散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应当通过浙江“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服务市场进行竞价采购。

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采购单位应当通过浙江“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超市、网上服务市场、行业馆或主题馆进行采购(但网上超市、网上服务市场、行业馆或主题馆未上线的货物或服务除外)。

四、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项目,应当实行公开招标;应当实行公开招标,但符合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法定适用情形的,可以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但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桐庐县人民政府批准。公开招标项目具体数额标准为:

货物、服务类项目:县级 200万元。

建设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项目:县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相关规定

(一)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全面提升政府采购效率;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浙江“政采云”平台建设,大力推进电子化、数字化采购。

(二)对于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但需要进行政府采购的建设工程项目,采购单位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三)采购单位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执行财政部门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科技创新,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目标制定的政府采购政策。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中标或成交的中小企业,可以凭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向财政部门相关合作银行申请信用贷款。

(四)采购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建立的政府采购内控机制,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电子化采购内部规程,加强对本部门(单位)实施网上超市和服务市场采购的管理,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五)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集中采购项目可以由采购单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验收,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可以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与验收。

(六)采购单位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执行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的相关规定。

(七)规范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行为。各采购单位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必须严格执行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51号)规定,在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审核同意后进行采购。

(八)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 2019 年度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8〕20 号)实行。

(九)本通知自2019年5月1日施行,《桐庐县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有效;以往规定与本目录及标准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各群众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副县长。

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