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效果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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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创新服务体系,完善保护措施,改善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环境,在省、市局的指导下,结合我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际, 2017年底出台了《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开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做了积极探索和尝试。根据《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计划的通知》,我局组织了相关评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一)成立评估工作小组。我局抽调业务科室骨干,并邀请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及4名乡镇街道儿童福利辅导员组成专项评估工作小组,具体组成成员有民政局分管领导柯建萍、民政局社救科倪盼、团县委戴凌云、检察院方莹丽、妇联吴淑丹、关工委诸婵娜,横村镇儿童福利督导员黄峰、凤川街道儿童福利督导员童黎春、瑶琳镇儿童福利督导员林梁、合村乡儿童福利督导员王君,公众监督员吴代福。 (二)制定评估工作方案。评估工作小组根据我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明确了评估目标与内容、评估工作方式和步骤,6月份制定了评估方案,确保评估工作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三)按计划落实评估。评估小组通过实地走访、征求意见、收集相关数据、召开专题座谈会等方式开展。7月份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并就意见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分析。 二、执行情况 《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从2017年11月实施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近两年来,我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举措扎实,政策预期效果较好。 截至2019年8月,我县有留守儿童468人,占未成年人(2018年78855人)0.59%,95.7%为在校在园儿童。全县共有乡村儿童福利督导员221名,组建了15个留守儿童关爱基地。通过多部门联动,帮助7名农村留守儿童解决落户问题,解决落实1名孤儿、2名困境儿童的监护问题等。 三、办法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一)人和编制问题。县级层面,没有专门人员编和经费,村级层面,部分基层儿童福利督导员年龄大、文化低、责任心等因素,导致信息滞后或者数据掌握不及时的情况。 (二)监护责任缺失问题。在留守儿童排查中发现,少部分父母在外打工,把孩子丢给老人后,很少回家看望和联系在家留守的子女,有个例儿童,要找监护人都困难。 (三)关爱方式问题。目前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以提供日常照料、培训为主,以面为主,对个体、个案的针对性关心、心理疏导等有待加强。 (四)阵地建设问题。尽管我县村(社)儿童之家覆盖率已达到91%,建成和有效使用存在脱节,部分存在无专人管理、缺资金支持以及活动开展较少等问题,作用不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工作职责落到实处。民政作为牵头部门加强对留守儿童工作调研,及时研究工作中存在问题,力争每年通过联席会议解决1-2个实际问题。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在关爱留守儿童中有所作为,履职尽责。 (二)督促落实监护责任。利用一季一评估全面开展留守儿童家庭走访活动,掌握留守儿童生活、监护、健康等情况。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引导督促外出父母妥善安排好留守儿童的学习与生活,切实履行法定监护责任。另一方面,民政部门履行兜底监护职责,指导乡镇、村落实无人监护留守儿童的监护职责。 (三)加强基层工作力量。三支队伍:一支是农村督导员队伍,落实动态更新、常态管理,落实报告责任。二是社会志愿者、社会工作者队伍,引导专业的社工和社会组织参与关爱活动。三是拓展结对帮扶队伍,既对家庭经济条件较困难,给予物质经济帮扶,对心理、行为问题的,给予精神慰藉。 (四)履行救助责任。全面落实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加强对困境儿童的救助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健全困境儿童生活补贴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对因病、因学、因意外事件致贫的家庭,要加大临时救助的力度,发挥“救急难”功能。 (五)加强阵地建设。多部门合力在村级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或已有阵地中,打造一批集心理辅导、教育培训、协同关爱的多功能服务阵地。注重阵地建设、活动组织中去标签化,在让孩子有人养有人爱的前提下,感觉公平、健康快乐成长。 桐庐县民政局 2019.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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