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电子商务专项绩效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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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安排,县商务局对桐庐县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评价小组通过实地查看、座谈、调查问卷、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收集、汇总、整理了项目相关的业务资料和财务资料,设定评价指标和标准并进行评议和打分,现将绩效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资金使用情况 为大力发展信息经济和智慧经济,加快我县电子商务产业扩面扩容和提质增效,带动和扩大就业创业,促进县域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县人民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桐政[2014]2号)、《关于进一步助推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桐政[2015]1号),明确了发展电子商务产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和措施。县财政计划每年安排1500万元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用于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专业人才培训、集聚发展及龙头企业和初创企业培育等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扶持奖励。 根据电商专项资金报表及明细账记载,2014年底电商专项资金累计余额为-64.0304万元,2015-2016年度桐庐县电子商务专项资金收入3030万元,专项资金支出4098.9713万元,其中2015年专项资金收入1530万元(含浙财企2013年346号又下拨30万元),专项资金支出1826.987万元,财政专项资金专户支出435万元,2015年实际合计支出2261.987万元;2016年专项资金收入1500万元,专项资金支出1222.4843万元,通过借款方式拨付金额614.5万元,2016年实际合计支出1836.9843万元。主要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本次绩效评价从“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三个维度设定指标,对政策实施和专项支出绩效作总体的评判。 (一)电子商务专项经济性分析 1、电子商务政策设立的必要性 发展电子商务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和农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2012年以来,浙江省人民政府先后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2]24号)、《关于印发浙江省电子商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2014]117号),杭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2013]69号)等政策措施。为适应新态势发展需要,我县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政策导向和要求,结合桐庐电商实际发展水平,针对性地出台电子商务发展相关政策。经对我县电子商务基层管理人员、受益企业业主调查统计,100%被调查基层管理人员认为我县出台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是有必要的,93.33%被调查受益企业认为我县出台的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政策扶持内容符合现实需要。 问卷调查:
问卷调查:
2、电子商务专项实施的科学性 (1)专项绩效目标。 全县电子商务工作推进会议确立2015年和2016年两个年度的工作任务,并由县委、县政府督查考评办公室下达桐庐县电子商务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电子商务工作任务目标明确、具体。但两个年度电子商务专项资金年初预算编报的预算支出绩效目标不够明晰,仅有分单位按大类项目的切块资金预算,无更加具体、清晰和量化的绩效目标内容,未按有关规定编制专项资金支出预计实现的产出和效果。 2015年电子商务专项预算安排表 (单位:万元)
2016年电子商务专项预算安排表 (单位:万元)
(2)专项统筹度。 电子商务专项资金使用部门主要包括商务局、迎春商务区、人社局和团委,涉及单位较多,给专项资金的统筹使用和管理带来一些问题。评价组检查发现,电商专项资金的实际支出与专项资金年初预算安排匹配度不高,如:2015年电商企业补助和奖励政策兑现实际支出数与预算数存在较大出入,2016年对桐庐安厨农产品电子商务产业园项目的710万元开工奖励支出未列入年初预算,占当年度预算安排资金近50%,且2016年度未按预算安排如期兑现2015年度申报的政策扶持项目。从预算执行情况看,专项资金预算刚性不强,2015年度电子商务专项资金预算安排财政资金1530万元,实际支出2261.987万元,超出年初计划安排47.84%,2016年度桐庐县电子商务专项资金预算安排财政资金1500万元,实际支出1836.9843万元,超出年初计划安排22.46%。两个年度电商专项资金使用统筹度不高。 综合上述指标分析,评价组在电子商务专项经济性方面(满分10分)的评价得分为6.97分,经济性一般。 (二)电子商务专项效率性分析 1、电子商务专项管理效率 ⑴组织机构情况。 县人民政府成立了县电子商务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具体负责电子商务工作规划、统筹协调。商务区管委会主要负责海陆世贸电商园区的规划建设和运营,人社局负责电商培训工作,团县委负责农村电商发展工作,各乡镇(街道)成立电商工作领导小组,在县电子商务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电子商务发展有关工作。2013年县经信局设立桐庐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桐编[2013]41号),主要负责电子商务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信息安全、信息化项目管理、农村信息化推进工作。2015年因政府职能转变,将县经信局电子商务管理相关职责划入县商务局,县经信局下属事业单位桐庐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整建制划转到县商务局管理。评价组认为电子商务专项实施组织机构较为健全,职责分工基本明确。 (2)制度建设情况 在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助推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桐政[2015]1号)主导政策引导下,电子商务工作纳入政府部门年度综合考核,县电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出台2015年、2016年度桐庐县电子商务工作考核实施细则,明确了电子商务工作的牵头单位、责任人、配合单位及考核方式,明确了电子商务工作的具体任务指标和完成时间节点。但评价组检查发现,截至评价期间,各有关部门未按县政府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整合方案的管理要求制定出台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未能明确电商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对专项资金分配管理的规范性产生一定影响。 (3)项目管理情况 电子商务发展资金政策补助奖励项目实行网上公开自主申报。行业主管部门分别下达申报通知,如《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桐庐县电子商务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桐经信[2014]132号),《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桐庐县电子商务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桐商[2015]59号,《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桐庐县电子商务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的通知》(团桐[2014]29号)等,明确申报对象、申报时间和申报材料及审核要求。商务局、财政局对申请项目进行联合初审和实地审核,主要审核电子商务类项目完成投资财务清单、纳税销售证明材料等内容,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后出具认定文件,并在桐庐县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上进行公示,专项补助资金报县政府审批后拨付企业。 评价过程中,评价组抽查了部分2015年度电子商务申报项目资料。从抽查情况来看,单户企业政策兑现档案材料中只有企业原始申报材料清单,无相关部门经审核确认后符合政策条件的详细数据清单,部分扶持项目审核具体依据不够明确,审核规范性仍有改进空间;2014年申报材料由经信局审核,因经信局职能移交等原因,未能提供当年政策兑现有关台账资料。 2、电子商务专项执行效率 (1)政策落地情况。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桐政[2014]2号)和《关于进一步助推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桐政[2015]1号)两个年度电商扶持政策,评价组对照强化电商规划引领,推进、优化电商平台建设,促进电商集聚发展,推进电商扩面扩容提质等政策扶持内容,详细检查2015-2016年度政策兑现有关清单及电商工作开展情况,认为相关政策目标明确,政策扶持内容针对性较强,政策落地情况较好。 (2)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评价组围绕电子商务专项资金重点支出方向,根据2015-2016年全县电子商务工作推进会议确立的电子商务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梳理出9项重点绩效目标任务,经检查评价,详细情况如下:
①2014-2015年度政策兑现项目申报审核工作。2014年政策兑现项目于2015年完成审核工作,2015年政策兑现项目于2016年完成审核工作。 ②完成淘宝网特色中国﹒桐庐馆建设,于2015年7月正式上线,汇集了休闲食品、蜂产品、茶叶等全县各类农特产品30种。 ③经调查,2015年至评价期间,我县产业带已基本停止运行。该产业带于2013年10月18日正式上线运行,给适合网络销售的工业企业提供一个无风险触网的平台,以提高企业电子商务的应用水平,营造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氛围,加快传统工业企业转型升级。2015年,桐庐县电子商务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为,桐庐产业带已完成历史使命,不再对产业带项目进行考核和扶持,产业带项目正式退出我县电子商务发展舞台。 ④完成农产品数据库建设,数据库可直接对接农产品销售平台,实行多维度检索和数据下载,为商家提供产品和服务支持,构建农产品溯源保障体系。 ⑤深化农村淘宝服务站建设,根据有关资料,2015年我县实现成为全国首个农村淘宝全覆盖的县域,但合伙人制未实现目标要求。截至目前,我县建成并运行的村级服务站点67个、淘帮手村点70个。 ⑥桐庐县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一期建设,包括海陆世贸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和桐君、横村、分水三个分园,目前已完成验收,但未授牌、未开园。 ⑦完成海陆世贸电商产业园业态清理工作,目前海陆世贸电商产业园入驻企业131 家。 ⑧安厨鲜活农产品公共电商平台建设,2016年桐庐站实现销售3221万元,全站实现销售6537万元。 ⑨2015-2016年全县举办各类电商培训班168期,培训各类电商人员10787人次,其中:2015年78期5661人次,2016年90 期5126人次[注:2015-2016年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用于举办各类电商培训班53期,培训各类电商人才6271人次,其中:2015年27期4418人次,2016年26 期1853人次]。 (3)电子商务专项资金使用效率 电子商务专项资金使用主要分两类:一类是对企业扶持补助、奖励,包括行业性(区域性)和独立性电商平台建设、优化电商平台建设、电商孵化园建、仓储物流中心建设、支持电子商务宣传推广等软硬件投入补助,促进龙头企业培育、做大做强等奖励。这类专项资金,由项目单位自主申报,县财政局与县商务局(经信局)共同审核并请示县人民政府后,直接拨付项目单位,一般在次年兑现;一类是公共项目建设经费,包括海陆世贸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特色中国桐庐馆建设、产业带建设、桐庐农产品电子商务产业园项目奖励、人才培训、大型会议等经费。这类专项资金,由商务局等主管部门上报计划、预算安排在当年使用。 经对部分支出抽查,评价组认为2015-2016年专项资金支出基本规范,未发现截留、转移、侵占、挪用及其它严重违反财政财务有关规定的情况。但专项资金拨付及时性存在一定问题, 2015年度发生的县农村淘宝项目资金81.44万元于2016年拨付团县委,海陆世贸电子商务产业园按政策要求每年安排资金500万元,2015年只到位400万,剩余100万元2016年拨付到位,对2015年度企业申报项目的补助和奖励784.6万元,延迟到2017年1月向申报单位拨付。 综合上述指标分析,评价组在电子商务专项效率性方面(满分10分)的评价得分为7.8分,效率较高。 (三)电子商务专项的有效性分析 2015年以来,我县深入贯彻省市“电商换市”战略部署,突出抓扩面、抓提质,着力营造适合我县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全面系统推进我县电子商务发展。两年来,电商工作获得了较多荣誉和肯定,桐庐电商知名度有了较大提升。2015年,农村电子商务的桐庐模式受到时任省长李强的批示;我县在2015年通过浙江省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验收(浙电商办[2015]7号),我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被评为省考核优秀单位(浙商务发[2016]41号);2016年,我县百江镇报送的“直播+微电商”模式荣获商务部市场建设司授予的典型案例;海陆世贸电子商务产业园被评为省级电子商务创业创新基地(浙商务联发[2016]104号);杭州水晶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被评为杭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桐庐县东溪村被评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村(浙电商办[2016]100号);桐庐县东溪村、方埠、横村村被浙江省商务厅确认为“电子商务专业村”。 1、经济效益方面 ⑴“电商换市”成效。 “电商换市”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实现企业销售电商化。根据2016年度桐庐县电子商务在线数据分析报告显示,2016年1-12月,桐庐县网络零售稳步增长,累计实现网络零售额36.06亿元,在杭州市排名第11。截至2016年12月底,桐庐县重点监测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上共有各类活跃网络零售网店3045家,占注册零售网店总数的36.37%,活跃网络零售网店总数在杭州排名第10,在全省排名第50。据县商务局提供数据反映,2015年全县电商企业销售29.57 亿元,2016年全县电商企业销售达到50.65亿元,增幅71.29%,分别完成2015年和2016年度全县销售超20亿元和50亿元的考核目标。根据统计局数据,2014-2016年电商产业增加值较上年增幅分别为177.4%、58%和0.1%,产业增加值增速下降较为明显。 从两个年度政策兑现资金的项目类别看,扶持企业做大做强补助和奖励、对企业宣传推广补助以及对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的补助是专项支出的主要内容,专项补助资金对企业从线下迈向线上发展,以及为部分企业跨越性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如:杭州水晶运动机械有限公司升格为杭州水晶运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新三版;杭州逗妮开心贸易有限公司从2014年单一的线上销售发展为现今的O2O销售模式,线下实体遍布全国,且公司已于日前完成2000万元的首轮融资;桐庐新拓电子有限公司业务从代理品牌(韩国GLASS乐扣、英国特美刻)销售到目前自有品牌(托德斯)销售,企业核心竞争力显著提高。 评价组也发现,2015-2016年电商龙头企业发展总体不够理想。评价组选取2014年“做大做强”奖励对象桐庐县十佳电商示范企业,对其2014-2016年度销售情况和纳税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销售额持续增长的有4家,持续下降的有4家,纳税额持续增长的仅2家,且纳税主要体现在2014-2015年度,2016年部分企业税收降幅巨大,经调查,部分企业已停止经营或是将经营重心转移到县外。 2014年十佳电商示范企业纳税情况表
⑵电商集聚发展。 2015-2016年度电商集聚发展的主要方向有两块,一块是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用于海陆世贸电商园的规划建设运营和入驻企业补助,由迎春商务区统筹使用;一块是支持乡镇电商孵化园建设。 两年来,商务区对海陆世贸电子商务产业园(现已更名为“迎春智谷”)的提升改造做了不懈努力,园区已初步建成综合“海淘买手街区”、“跨境电商孵化楼”、“时尚电商街区”、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电商食堂等业态空间的电子商务创业创新基地。2015-2016年商务区在规划建设运营和入驻企业补助累计支出3572.5 万元,至2017年6月,园区累计入驻(含进、出)企业281家,尚在园企业131家。计划建设的“一村一品街区” 及园区配套仓储项目暂未实施,其中园区配套仓储项目因建设用地不符合我县城市规划和土地使用性质未能按计划实施。 此外,在政策导向作用下,我县建成桐君、城南、分水、横村、江南、凤川等6个乡镇电商孵化园,但截至2017年6月,凤川、城南、江南3个孵化园已停止运营,现存的三个乡镇电商孵化园入驻企业也总体较少,桐君街道电商孵化园入驻电商企业31家,横村镇新孵化园入驻电商企业17家,分水镇电商孵化园入驻电商企业20家。 评价组认为县乡两级电商集聚发展效果不明显,电商企业集聚水平较低,集聚区内电商企业运营活跃度不高,特别是乡镇电商孵化园建设问题较为显著,评价组选取2015年支持电商孵化园发展的政策兑现资金补助对象,原孵化园租赁场地桐庐青山综合市场和横村永兴印刷厂进行实地调查,发现2015年专项资金分别给予补助38.4万元和34.3万元,但两地电商企业已基本搬迁。 ⑶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支持县级公益性电商平台、支持行业性(区域性)电子商务产业平台和支持企业电商平台及公共仓储配送平台,通过专项支持,培育本县电子商务示范平台,引进省级以上电子商务示范平台。 2012年11月,桐庐首个电商公共平台、服务于制笔产业的杭州一马平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之后,杭州同路人电子商务、杭州庐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杭州淘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一批行业性(区域性)电商平台、仓配中心平台相继成立。玛典、新拓、通帮、雅迪龙、船王、百岁坊、聚微乐等一大批电商企业逐步崭露头角。农产品销售服务公益性平台特色中国﹒桐庐馆于2015年7月正式上线,汇集了休闲食品、蜂产品、茶叶等全县各类农特产品30种。占地33亩的桐庐县农产品电商产业园仓储物流中心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目前已入驻企业6家、入驻仓库14家、入驻农创客4名。 评价组经过对有关企业、平台实地调研,认为专项政策补助对企业触网在第三方平台建立企业电商运营平台,实现网上销售产生积极影响;但行业性和公益性电商平台发展之路较为坎坷,调查发现制笔、针织等行业性电商平台由于多种原因未实现持续推进,作为公益性平台的淘宝特色中国﹒桐庐馆于2015年7月正式上线,运营一年后也基本停止运行。两年来,未实现培育本县高级别电子商务示范平台或引进省级以上电子商务示范平台的政策目标。 2、社会效益及相关方满意度 ⑴人才培训 2015年县政府政策文件明确,从2015年起县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和引进。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纳入县电商重点工作考核任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门下达年度电子商务培训计划。 2015-2016年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专项资金实际支出121万元,举办各类电商培训班168期,培训各类电商人才10787人次,完成每年培训电商从业人员5000人次以上的考核目标。评价组从培训对象中随机选取30人作电话问卷,问卷调查对象反馈认为参加培训对从事电商行业有较大帮助的有16.7%,认为有部分帮助的有36.7%,有5人回答从未参加培训。2016年,杭州市下达我县参加电商师职业技能评定人数75人的考核目标,但我县实际无人参评。总体上看,电商培训效果不理想。 ⑵村村通快递 电商专项资金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村级电商服务站建设,由团委统筹用于各服务站点活动促销、先进评比和宣传推广等用途。专项资金对农村淘宝桐庐服务中心至各村服务站的物流费用,给予不超过1.5元/单的补贴。 桐庐作为全国“农村淘宝”首个试点县,2014年10月正式启动。“农村淘宝”搭建起一个为农村提供代买、代卖,以及网上缴费、创业培育和本地生活服务的平台。经评价组调查,截至2017年6月,正常运行的农村淘宝一级服务站(合伙人)67个,二级服务站(淘帮手)70个,专项的实施,对建立县-村两级运营网络,建立配套到各村点的物流快递体系,以及为农村居民享受电商便捷生活,实现农村居民消费电商化起到积极的影响。 ⑶带动就业 专项的实施进一步促进了桐庐县电子商务氛围,电子商务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之一。根据桐庐县电子商务大数据分析报告显示,2016年度全县累计实现网络零售额36.06亿元,直接解决就业岗位7737-8093个,间接带动就业岗位19400-20292个,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益。 ⑷相关方满意度 本次评价过程中,评价组利用实地走访调研机会,共发放电子商务基层管理人员调查问卷10份、受益企业调查问卷30份、农村淘宝店调查问卷 15份。根据调查问卷统计,管理人员对电商政策执行效果的总体满意度为98%;受补助对象对电商政策执行效果的总体满意度为90%;农村淘宝店主对电商政策执行效果的总体满意度为82%。各层面对电商政策执行满意度总体较好。 综合上述指标分析,评价组在电子商务专项有效性方面(满分10分)的评价得分为6.15分,效果一般。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绩效评价工作组通过对2015-2016年电商政策落实和电商专项实施结果的绩效评价,认为桐庐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政策项目的立项依据充分,政策必要性强,政策落地性强,保障电商发展的组织机构设置到位,管理程序基本规范,电商工作在促进我县电子商务产业扩面扩容和提质增效,带动和扩大就业创业,促进县域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影响。 评价组也发现,2015-2016年电商政策的落地和专项资金的实施仍然存在诸如预算安排资金绩效目标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健全、目标任务未完成、专项管理不统筹、专项实施效果不明显等问题。经评价组综合评价分析,认为2015-2016年电子商务专项实施经济性一般、效率较高、效果一般。 评价维度等级对照标准
四、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 (一)评价发现的主要绩效问题。 1、未编制和设定专项预算绩效目标。 两个年度电子商务专项预算编审绩效目标工作未实际开展,预算绩效目标未实现细化、具体和量化,没有按规定要求编报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结果。两个年度虽下达重点工作分解表,但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列示的目标内容不能与预算支出相匹配,且产出指标、数量指标相对多,评价效益效果的指标少。 2、专项实施统筹度不高。 各部门对专项实施虽有较为明确的职责分工,但对涉及县、乡两级电商平台建设和电商人才培训两块内容,未形成工作合力,项目实施统筹性较差;未严格按照专项资金年初预算实施内容,有计划地推进工作落实,出现不少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专项实际支出与预算安排不一致等情形,且两个年度专项实际支出数远大于预算安排数,专项资金节约度低。 3、专项管理和实施不到位。 根据《关于印发桐庐县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整合方案的通知》(桐政办[2015]2号),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一个专项资金一个管理办法的要求,修订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截至评价期间,有关部门未设立电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管理制度和实施情况看,两个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存在未完成情况,政策兑现申报项目审核认定记录不完整、不规范,档案保管工作执行不到位。 4、人才支撑瓶颈问题未有效解决。 经实地走访调研,不少企业反映对电商人才的需求缺口较大,特别是中层次以上的电商人才尤其缺乏。电商培训工作虽由多部门通过校企合作、委托培训等方式分类开展,但未产生明显效果;电商人才引进工作未实质性落实,不少电商企业经桐庐“孵化”后,将总部或运营机构迁往杭州等地,也导致部分本地人才外流。 5、政策兑现扶持效果未达预期。 评价组通过评价两个年度电商专项资金重点投向,认为专项支出效果与政策目标预期存在一定差距。龙头企业在产业园项目推进、自主电商平台推广应用以及农产品供应链整合方面进展较慢;为扶持企业做大做强而设立的网上纳税销售奖励、自主品牌销售奖励和企业网上宣传推广等补助,因补助项目多属于市场自发行为且补助面较大,专项补助资金缺乏持续性,导致不少企业销售额年度起伏较大,不利于企业长期持续发展;行业性电商平台和公益性电商平台缺乏统筹管理和持续推进,项目基本瘫痪;电商园区规模效应不明显,乡镇级电商孵化园建设缺乏规划性安排,减免租金等补助政策短时间内可以维持,但耗用财政资金较多,并不是长久之计,同时电商企业流动性较强,受政策影响较大,仅仅靠政策扶持而没有区域环境等特定优势的电商园区,大概率会入不敷出,最终出现政府缺乏后续税收补充和电商园区缺乏资金支持的不良后果。 (二)意见和建议 1、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管理。 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项目资金使用单位应按要求设定能清晰反映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和效果的绩效目标,并以相应的绩效指标予以细化、量化。绩效目标要与计划期内的任务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2、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水平。 为推进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精细化管理,应制定《桐庐县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各资金使用部门的职责分工,强化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提高资金预算安排与实际使用方向的匹配度,改进和完善项目申报、审核、资金拨付、档案管理等实施细则。 3、切实关注电商人才培训实效。 主管部门应充分利用电商协会平台,深入了解企业电商培训需求,整合、调整电商培训管理体系,结合省市部门电商培训工作要求,推进电商培训工作质量考核,强化各类电商培训实际效果,逐步形成中高端人才与技能型人才有机结合的电子商务人才支撑体系,为传统企业实现电商化转型升级提供技术人才支持。 4、着力提升电商园区集聚水平。 由于我县电商企业规模总体较小,较难形成群体效应,产业园区除招引相关电商企业外,应明确发展定位,依靠我县产业优势和集聚优势以及适当的政策扶持,吸引非电商企业进驻。园区内可形成各自特色鲜明,既相互区分,又能协同发展的产业区块,并产生一定的规模效应。园区应引入一些发展较好、具备一定规模的高税收企业,提升园区辐射能力和纳税水平,并逐步将园区建成为传统产业自我调整发展的新阵地、招商引资的聚集地和开放型产业经济发展的主战场,实现以园区的建设和发展带动区域产业的集聚。 5、更加关注政府与市场的“功能边界”。 电商扶持政策作为产业政策的一部分,背后折射出的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政府和主管部门应更加关注和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各自功能,在各地电商产业发展激烈竞争的格局下,避免或减少有关扶持政策一哄而上的情形,应重点出台扶持电商行业发展所需的基础设施、人才培养、技术支撑、研究与开发等政策,重点扶持对区域产业产生明显带动,对传统产业升级换代产生显著影响的行业企业,确保资源要素保障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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