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江镇茆坪村4号地块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公告

  发布日期: 2019- 01- 1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19- 01-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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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县住建局



富春江镇茆坪村4号地块位于富春江镇茆坪村北侧东坑坞,规划用地面积为37.5亩。

为了推进富春江镇(芦茨)乡村慢生活旅游产业发展,加快项目落地,桐庐县富春江(芦茨)乡村慢生活体验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编制了《富春江镇茆坪村4号地块规划选址论证报告》,拟将该地块选址为其他服务设施用地(B9)。

我局于2018年5月邀请有关专家及相关部门召开规划论证会,会议认为该规划选址符合芦茨(乡村)慢生活体验区建设的实际需求 ,建设用地具体控制指标见下表。   

现将上述地块规划选址的主要内容和图纸在桐庐县政府网阳光规划专栏、迎春南路333号县住建局橱窗、迎春南路258号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富春江镇人民政府一楼大厅、富春江(芦茨)乡村慢生活体验区管理委员会一楼大厅及地块现场予以公告,请广大市民在公告期间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公告时间:2019年1月10日~2019年1月19日

联系电话:0571-64217008     

邮   箱:tljsbianshen@126.com        

联系地址:桐庐县迎春南路333号桐庐县住建局编审科   

邮    编:311501

 

名称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m)

4-1号地块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B9

17.2

≥0.4≤0.8  

≥20%,≤35%

≥30%

13

4-2号地块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B9

14.3

≥0.4≤0.8  

≥20%,≤35%

≥30%

13

4-3号地块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B9

4.4

≥0.4≤0.8  

≥20%,≤35%

≥30%

10

4-4号地块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B9

1.6

≥0.4≤0.8  

≥20%,≤35%

≥30%

10

 

 

区位.jpg用地.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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