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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年干警到信访室挂职锻炼制度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3-11-25 00:00:00

为不断完善队伍培养管理机制,有效提升青年干警做群众工作的综合能力和水平,实现年轻干警理论与实践、知识与能力的结合,促进青年干警快速、全面、健康成长,经党组研究,决定实施青年干警轮流到信访室挂职制度。方案如下:

一、参加人员:年龄在三十周岁以下的机关庭室公务员;

二、挂职锻炼时间:每人二周;

三、工作职责:

1、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并做好相关备案台帐;

2、主动做好司法答疑并及时联系相关领导或责任人;

3、积极撰写群众工作心得、调研文章等。

四、工作态度要求:积极、主动、热情、耐心、细心、用心。

五、人员安排:

   原则上选派一至二名人员,由立案庭安排资深法官带班,选派人员必须到信访室办公。具体人员排序由政治处安排通知。三个人民法庭参照以上方案由庭长自行安排相关人员在本庭接待窗口工作并将工作情况及时报至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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